(1)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辦理體系,在項目經理在領導下,由項目副經理具體擔任,有關辦理人員參與安全辦理保證休系,現場設專職安全員一名,擔任監督現場和施工中的安全,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處理解決,杜絕各種危險。
(2)由項目經理掌管擬定本項目辦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和項目安全辦理獎罰辦法。
(3)由項目副經理擔任安排安全員、工長和班組長天天進行安全查看,天天由專職安全員對工地巡回查看,對不合格的安全設施、違章指揮的辦理人員、違章操作的作業,由安全員及時宣布書面整改通知,并落實到責任人,安全員監督整改。
(4)由項目安全員擔任,對新出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做好交底記錄。由安全擔任按規定收集整理安全辦理資料。
(2)由項目經理掌管擬定本項目辦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和項目安全辦理獎罰辦法。
(3)由項目副經理擔任安排安全員、工長和班組長天天進行安全查看,天天由專職安全員對工地巡回查看,對不合格的安全設施、違章指揮的辦理人員、違章操作的作業,由安全員及時宣布書面整改通知,并落實到責任人,安全員監督整改。
(4)由項目安全員擔任,對新出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做好交底記錄。由安全擔任按規定收集整理安全辦理資料。